因此他寻找素材的方法也是非常人之所能及。
结局中,小说家已经在为了创作而走在犯罪的边缘,然而大家却只对不幸被追杀的小说家报以同
和拥护。
毕竟,杀手一开始就是来杀他的。
现在的伏黑甚尔依旧保持
脑清醒的状态,但是
只会随着时间而越发僵
。此刻,和伏黑甚尔的故事只是一个
步的兴
而已,之前问「他想不想死」也是故意逗他,这属于
步为数不多的恶趣味。
他喜
看人一惊一乍的。
不同于
步会海量地阅读,和拥有读取他人记忆的能力,这个「作家」既不行万里路,也没有用资金去买故事,又或者像是华国著作《聊斋志异》的蒲松龄那般用茶(
)去换行人的故事。这个「作家」疯狂得很,每次作品大获成功之后,他就更加「贪婪地追求更意外、更怪奇,更异常的
容」*。
这
善恶颠倒,人
冷
的反差才让人印象
刻。
普通的人,普通的生活,绝对不可能会引起他的兴趣。
当然,他还是愿意听伏黑甚尔的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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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觉得「杀手死了,小说家因为杀手的事
而写的,结合现实的书大火」会是自己想写的结局。
这个目标人
本
就是一名杀人狂,因此在写犯罪小说的时候,读者在接
到他的文字会觉得真切得可怕,悚然,不寒而栗。选择杀手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杀手本
有着特殊的经历,同样的,因为杀手本
就是罪人,以小说家的立场来说,无论自己对他如何残忍,都不过是为民除害,再来,最后的时候,小说家就算是上了法
,也依旧只是「正当防卫过度」的罪名。
然而,伏黑甚尔已经发不
声音了,只是
睛一眨不眨地看着
步,不知
这份
神来自
,还是倔
,亦或是逞
,就这么盯着
步。
步对此不痛不
,毕竟在「Q」里面
过足够的测验,任何人都不会对「红房间」有记忆。也就是无论
步怎么挑衅对方,对方也不会记得这件事。
如果
步讲
来的故事都只是编纂的话,那么
步可能会把这个杀手写死。因为「目标人
」的
份和
步的
份是一样的,他也同样是年少成名的作家,写作只有一腔
和天赋,但最缺的便是阅历和经验。
这和他写文章一样,他喜
看别人因为他的文章而一惊一乍的。
不在意自己会不会被发现。他只是不想自己在
自己要
的事
时,会被人妨碍而已。
不过他倒是真的有想为故事人
定一个结局。
见对方不能回答自己后,开始
觉无趣的
步终于摊开自己的笔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