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臻
他有异于常人的谨慎,不是不信,只想多一
说服自己的证据,好像只有亲
看到那颗痣才能给足自己安全
,让他真真切切
会到,这一切不是一场梦,
前的阿沅是真实的。
沈烺看到她指尖轻轻一
,便将耳垂上的坠饰卸
来,不禁一笑,果然还是那个胆小怕疼的妹妹,连耳
都不敢穿。
往事一幕幕在脑海中浮现,
上的一
疤让他
刻地记得当初所有的屈辱和疼痛,可那些算的了什么?
隶场那些腥风血雨锻造
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沈烺,暴
,嗜血,杀伐决断,让他拥有最勇猛的力量,也拥有最
大的生存能力,从
前卒一步步走到车骑将军的位置,所向披靡,无人能挡。
他比猎豹警醒,比鹰隼灵活,不会轻易将命门暴
人前,刀枪剑戟亦很难伤到他的要害。
就能留在他们
边
事。
直到有一日,西北来了一队人
,沈烺奉命去杀那个领
的将军,可他的本事都是刀山血海里学来的蛮横手段,遇到真正
大的敌人,他只能保证自己不死。
可沈烺是什么人,
隶场的死人堆里拼
来的,从不惧危险和疼痛,车
战耗不死他,无论伤成什么样,他都能站起来继续打。
只是茫茫人海,天大地大,要找一个失踪的小姑娘实在是难如登天,一晃又是二三年。
他最终活
来了,也彻
彻尾地将自己变得与野兽无异。
可是他看着面前这个矜贵冷漠、
底没有一丝温度的少年,却觉得他和那些骄奢
逸、横行霸
的权贵很不一样。
他心里隐隐一个念
生
发芽,倘若他日他也能像这少年一样,号令千军,莫敢不从,是不是就有能力将阿沅找回来了?
他从前想过去当兵,可那时候妹妹还太小,几岁的孩
离不开他,倘若他死在战场上,阿沅孤零零地在这世上,谁来照顾她?
即便如此,却也不是有勇无谋的莽汉。
“你杀不了我,我也杀不了你,但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选择继续给人当狗,还是在我这里当人。”
况且,这样的世
,人命比草还贱,普通人想往上爬简直难如登天。
那时候的沈烺浑
都是血,连
睛里都是
烈的血
,几乎分不清
瞳还是
白。
从一开始连
搏都不敢动手,只能被
打,被撕咬,
开
绽,
无完肤。到濒死之时,他就像发了疯的猎豹,磨牙
血,开膛断肢,每天将自己沉浸在血
横飞的迷途中,一步步踩着别人的尸
往上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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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阿沅找回来了,活生生地、漂漂亮亮地站在他面前,所有的一切都值得。
这条路一旦踏上就是鲜血淋漓,再也没有回
路可走。
杀人是他离权利最近的方式,也是他唯一的活路。
他没有让自己迟疑太久,满
牙几乎咬碎,最终选择了后者。
那时候的沈烺活得生不如死,心里只有一个牵念——
他要杀的那个人,就是傅臻。
给人当护卫,不过是
面一
的狗,却也足够他去
一些事
了。
沈烺看着满
珠翠的妹妹,注意到她纤薄柔
的耳垂,上面垂着一枚小小的绿松石耳坠,声音沙哑着,“哥哥能不能看看,你耳后的那颗朱砂痣?”
“命
”大概是
隶场给他最漂亮的底
,他动不了傅臻分毫,但傅臻也绝对要不了他的命。
倘若不去,这辈
永远是
沟里的烂泥,自己都爬不起来,还怎么去找妹妹?
最后,傅臻沉默地看了他很久,只说了一句话。
他对待刺杀者从不会心慈手
。
阮阮哭得梨
带雨,连连
去拆自己的耳夹,“我给哥哥看。”
那时的傅臻尚且年少,却已征战多年,天生冷血,无往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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